close

如果在悲傷的時候聽情歌,會不會更加哀傷呢?

 

這個問題我不想去討論,反正不重要。

 

邱妙津說過:

 『從前,我相信每個男人一生中在深處都會有一個關於女人的「原型」,他最愛的就是那個像他「原型」的女人。雖然我是個女人,但是我深處的「原型」也是關於女人。一個「原型」的女人,如高峰冰寒地凍瀕死之際升起最美的幻覺般,潛進我的現實又逸出。我相信這就是人生絕美的「原型」,如此相信四年。花去全部對生命最勇敢也最誠實的大學時代,只相信這件事……』

我也如此相信著,但是我相信的時間長達八年,對一個我人生中絕美的「原型」。

 

姑且稱呼那個女孩L吧。

 

 

 

 

 

我記得那是小學開學的第一天,四周都坐著不認識的人,父母們站在教室的後面,在我眼中,老師根本只是在招呼後面的那群家長,完全忽略坐在位子上的我們。

 

一面想著想回家、一面想著如何趕緊結束等一下的自我介紹,總之就是小鬼會思考的小事。

 

吱吱喳喳的吵雜聲夾雜些淒厲的哭聲,一場亂戰結束後總算開始煩人的自我介紹。

 

敷衍地介紹完自己的名字,我趕緊坐下,畢竟我真的很討厭被一大群人盯著看,這樣只會感覺我像個獵物。

 

 

 

啊啊,就是那個時候吧,她站起來說話了──

 

她的聲音很好聽、像是棉花糖一樣軟軟的,可是講話卻又帶著一絲「我就是不在乎」的調調,一張死魚臉,可是最後坐下前還是意思意思的照著她媽媽的暗示笑了一下。

 

「妳的門牙好可愛啊,長得那麼大是剛換的嗎?」老師笑咪咪的看著她如此說著,但是她一點反應都沒有的坐了下來。

 

我看著坐在我旁邊的這個女生,突然覺得她很有趣:

 

「欸,妳的門牙真的那麼大喔?」

 

「不然妳要看看嗎?」她露出整排潔白的牙齒,小小的食指指著自己那顆顯眼的門牙。

 

 

 

大概是那個時候吧,我被區區的一顆小門牙拖進了萬丈深淵。

 

 

 

 

 

第一次相遇的時候蠢的要死,後面的相處我更是不想談。

 

轉學後的小學五年級在我意識到喜歡L之後,每年的寒假暑假我一定都會回之前住的地方找L,一方面是死黨S也在那,但主要還是為了見L一面。

 

光是想到小學的自己這副樣子,簡直冷汗直流。或許也就是因為從小這個樣子,所以才會造就未來的悲劇模樣吧。

 

國中時該怎麼說呢,就是屬於青澀孩子的煩惱吧。不確定自己的定位、努力尋找自己的樣子卻也找不出個所以然,任何一點點的小事都能擴展成一整片天空的哀愁。

 

如果維特知道的話或許會覺得自己開槍的不太值得吧,嗯嗯。

 

說實話,我根本就是一個不會寫作的人,任何題材都不擅長、自卑的不得了。

 

但是,只有「想著L」這件事能讓我一直不斷地寫下去,只要有關L的任何事情都能讓我不由自主地開始動筆,在課業繁忙的私中、沒有電腦的生活,我依然能靠著思念寫著──儘管手已經長著粗繭。

 

後來該說是因緣際會還是孽緣不斷,我們考上了同一間高中,展開長達12年的緣分。

 

 

 

突然覺得自己的廢話太多了。

 

還是講講重點吧。

 

 

 

今年是認識的第12年,也是暗戀的第8年,畢業前我鼓起勇氣決定告白。

 

在這之前,我們相約等她放榜確定有書讀之後再說,當然我這麼做是為了不想要影響到她如果之後還要考試的心情。

 

明明是關於我的大事卻還是替她著想,我一定是病了。

 

 

 

這邊提提L吧,她是標準的阿里山萬年神木,任何「提示性」或是「暗示性」的話語對她來說完全無法理解。

 

簡單來說,除非妳直接給她160公里的直球說「我喜歡妳」,否則她是完全不會懂得。

 

偏偏這道理我也是最近才懂,真是折磨自己許久。

 

 

 

 

 

那天晚上,我和她告白了。

 

我把從相遇到喜歡到甚至可以說是「愛上」的經過說了一遍,當然,還有那句「我喜歡妳」。

 

L的回覆很訝異,但是沒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覺倒是讓我鬆了口氣,她告訴我,讓我給她幾天的時間。

 

這點要求當然沒有問題,而我就這樣默默地等著顯而易見的「答案」。

 

 

 

可是,我不知道的是,L居然再次把我推入黑暗。

 

 

 

五天過後的答案,她根本沒有給。

 

我希望L給我「好」或是「不好」這種淺顯易懂的答覆,她卻選擇用模糊地帶來回應。

 

 

 

「這問題的答案,有很重要嗎?」

 

 

 

是啊,對妳而言,可能一點都不重要吧。

 

只是,那已經是我過去的全部了。

 

我說過了:「解鈴還需繫鈴人」,而妳最終還是不願意親手為我解開,原因只是覺得不關妳的事、沒必要了。

 

我討厭自己。連在這個時候都想為妳找藉口的自己。

 

 

 

我這輩子,第一次寫文章是因為妳;第一次熬夜傳簡訊祝別人生日快樂是因為妳;第一次崩潰大哭是因為妳;第一次偷喝悶酒是因為妳;第一次下雨幫人送傘發燒是因為妳;第一次為愛情而瘋狂,也是因為妳。

 

而我,對妳而言又是什麼呢?

 

或許這一點也不重要吧。

 

 

 

這世界上有一些人永遠只能「暗戀」。

 

或許有人會認為講出來才對得起自己,或許是這樣子沒錯,給自己一個交代是好事

 

──但是也必須要承擔理想破滅的現實。

 

 

 

有些話講出來,被自己幻想所包覆的甜美糖衣就會被現實的灼熱融化,而這樣的差異,容易讓一個人崩潰。

 

當自己與那個對象說再見的同時,並不是意味著「再次相見」

 

──而是「別再相見」。

 

 

 

 

 

 

 

陳奕迅 – 你給我聽好

作詞:林夕

作曲:林俊傑

 

你看看大夥兒合照,就你一個人沒有笑

是我們裝傻?

還是你真的有很多普通人沒有的困擾?

 

我才懶得給你解藥,反正你愛來這一套

為愛情折腰,

難道不是你一直以來戒不掉的癖好?

 

你在想誰想到睡不著?

你應該覺得驕傲。

很多人想失戀也沒有目標,只是想睡個好覺

別炫耀

 

別說你還好

沒什麼不好,你就怨日子枯燥

沒什麼煩惱恐怕就想到什麼生存意義想到沒完沒了

 

你給我聽好,想哭就要笑

其實你知道煩惱會解決煩惱

新的剛來到,舊的就忘掉

渺小的控訴,就是你想要的生活情調

 

還會有人讓你睡不著,還能為某人燃燒

我親愛的,這樣浪漫的煎熬不是想要就能要

別炫耀

 

別說你還好

沒什麼不好,你就怨日子枯燥

沒什麼煩惱恐怕就想到什麼生存意義想到沒完沒了

 

你給我聽好,想哭就要笑

其實你知道煩惱會解決煩惱

新的剛來到,舊的就忘掉

渺小的控訴只是證明生活並不無聊

 

別讓我知道,

其實你在背著我們偷笑

 

 

 

又是誰在偷笑呢?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類日記
    全站熱搜

    fumiho(米拉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